据云南电视台报道,2011年9月,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要求和(云南)省委领导的指示,省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云南电视台某频道总监李瀛在省委换届期间利用互联网恶意诽谤领导干部的严重违纪案件。2011年11月2日,省委省直机关纪工委决定,并经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批准,给予李瀛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被告人杨某的委托和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杨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被告人杨某的二审辩护人。参加完二审的法庭审理后,我对本案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刻的认识,也更加坚定了我的辩护主王甲。我对公诉机关指控杨某参与故意杀人的事实不予否认,但是我认为,本案的发生在很大程度..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齐某亲属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同意,指派我作为被告人齐某贪污、挪用公款一案的辩护人,现根据事实与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认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齐某贪污、挪用公款罪的事实不存在,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所指控..
合议庭各位尊敬的法官: 依据法律规定,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接受赵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职务侵占一案二审辩护人,经过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和会见被告人,本辩护人现发表以下二审辩护意见,敬请评议。 本人辩护意见的要点如下: 1.单位的债务并不等于单位负责人的个人债务;单位负责人的亲朋侵占单位财产,..
案情: 2005年6月12日,陈某等7个无业青年由于手头吃紧,顿生盗窃念头。当天凌晨5 点多,他们翻墙进入事先踩好点的重庆某公司。为方便盗窃,他们还随身携带着刀、棒和铁撬棍等工具。他们先摸进耐火材料车间,先后将压砖机使用的盖板、底板等39件钢模具搬出来,藏在公司门岗围墙外。事后估价,这批..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指派,接受被告人郭某的委托,担任其涉嫌盗窃案件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会见了被告人郭某,认真查阅了本案卷宗,并参与了今天的法庭审理。我认为郭某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郭某减轻处罚,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郭..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杨某、万某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被害人马某的法定代理人赵某的诉讼代理人。我仔细阅读了案卷材料,参加了刚才的庭审,我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杨某与他人将被害人马某关进审讯(留置室), 马某死于审讯室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但,被害人马某是自杀还是..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季甲的委托,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指派,作为季某某死亡赔偿案原告的诉讼代理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段某等八名被告寻衅滋事,导致季某某老人伤害致死的事实已由A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一中刑终字第K号判决书所确认,而生效的判决书所确认的事实应当..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杨某的委托,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杨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被告人杨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又参加了庭审活动,我认为,起诉书指控杨某参与故意杀人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但,杨某在主观上是间接故意,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犯地位,是被被害人宋某对其威胁、逼..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王某的委托,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王某涉嫌职务侵占的二审辩护人。我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王某侵占公司的售房款的行为中,该公司的该笔款项是否被侵占现缺乏充分的证据证实,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清,所依据的证据不能证明王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请求二审法院判决王某无罪。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