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娟 日期:2011年06月22日 案情: 2002年1月6日,原告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签订协议书,约定:1、截至2002年1月6日,乙方欠原告借款总计为50万元,此数字已经甲乙双方核实无误,此前全部手续作废,以此协议为准。2、乙方于2002年12..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季甲的委托,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指派,作为季某某死亡赔偿案原告的诉讼代理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段某等八名被告寻衅滋事,导致季某某老人伤害致死的事实已由A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一中刑终字第K号判决书所确认,而生效的判决书所确认的事实应当..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杨某的委托,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杨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被告人杨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又参加了庭审活动,我认为,起诉书指控杨某参与故意杀人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但,杨某在主观上是间接故意,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犯地位,是被被害人宋某对其威胁、逼..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王某的委托,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王某涉嫌职务侵占的二审辩护人。我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王某侵占公司的售房款的行为中,该公司的该笔款项是否被侵占现缺乏充分的证据证实,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清,所依据的证据不能证明王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请求二审法院判决王某无罪。现..
敬的合议庭各位法官: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王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辩护人。经过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和会见被告人,并结合两次庭审质证的情况,我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敬请评议。 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提出了两项指控:一项指控是侵占客户黄某所交购房款2,001美元,另一项指控是侵占客户孙某..
案情 甲、乙、丙三人分别与某单位于2002年1月1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三人分别租赁该单位商场五个门面中的一个,租期一年,从2002年1月10日至同年12月10日,按季交纳租金。合同签订后,三租赁户向该单位交纳了上半年的租金。同年6月15日,该单位未通知三租户商场即将出售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