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指派,被告的委托,今天代理被告参加诉讼,现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本案被告虽有使用原告相关标识之嫌,但被告在此事件当中并没有将其产品推向市场,没有给原告之商业信誉、生产销售带来危机,也并没有混淆视听,所以不存在如何去扶正视听。 首先,我们从原告于2..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指派,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现就本案的审理,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被告之间是装修分包关系。 被告将自己公司的装修业务分包给原告,装修材料等费用均由原告方承担,这从原告向法庭提交的书证结算单中可..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于某委托,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其诉甲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未交齐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原告在2003年8月之前不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唯一原因,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原告违约金69368.26..
A公司: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接受B公司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贵公司与B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代理人,现将律师意见致函贵司,希望贵公司在收到本律师函5日内对B公司2004年11月8日、2005年11月8日被盗的处理意见书面回复B公司。 2002年2月10日,贵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约..
经 批准, 和 、 及 股东共同发起,设立 (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此目的,各方发起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对设立公司所涉及的重大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示信守。 第一章 发起人 第一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 (以下简称 ),法定地址: ; (以下简称 )..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接受原告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发表如下代理词: 一、原告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史某委托,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指派,作为史某诉田某一案的诉讼代理人,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涉案房屋由被告家老房(平房)四间、原被告婚后建平房3间及二层小楼和棚子、厕所组成。其中,四间老房是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被告母亲的遗产所得;二层小楼是被告..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上诉人的委托,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指派,代理上诉人参加诉讼,现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本案刘某于2001年2月27日所订立遗嘱所涉及到的内容不符合我国《民法通则》之规定法院不应加以认定,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设立民事法律行为,首先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其次,其表示还应真实..
审判长、审判员: 依照法律规定,我接受本案原告A公司的委托和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A公司的诉讼代理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张某不是公司现在的法人代表,其占有支配公司财物的行为属于非法。 A公司于1999年2月成立,1999年3月起由张某担任法人代表。根据《企业..
审判长、审判员: 吴甲与吴乙析产继承纠纷上诉案,受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作为吴甲的代理人,根据一审判决及今天法庭调查情况,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审判决判令将座落于A区B乡C村D院内北房东数第一间,门脸房东数第五间,南房(门脸房)东数第一、二、三间归被告吴乙所有。该判决所依据的事实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