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猥亵案:是父女就不构成猥亵吗?
时间:2018/11/9 14:59:00来源:国韬律师事务所浏览:7389次


 ​​

近日,高铁上“男子猥亵女童”事件在网上引起公众的关注与热议,从网友爆料的视频中看出30岁男子对五六岁的女孩儿做出猥亵动作。昨晚警方发布消息,称经调查发现视频中的当事人系父女关系,男子的行为不构成猥亵。

是父女关系就不构成猥亵么?如果父亲猥亵女儿的话,就可以逃脱法律惩罚么?

问法网特邀律师、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在珂表示,我国刑法里有“猥亵儿童罪”。犯猥亵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法律规定要从重处罚。如果父亲对女儿的动作构成猥亵,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能因为双方是父女关系而免责。

对犯罪分子要惩罚,但对被害的儿童要予以保护。

李在珂律师表示,本案涉及的当事人不仅有孩子的父亲,还有未成年的女儿,应该对未成年女孩的隐私予以保护。建议视频的发布人删除视频,或对当事人的图片进行特殊处理,避免暴露被害人的真实身份,造成二次伤害。公众也应该对这类案件慎重宣传,将事情交给专业的司法机关来处理。

源自于问法网:高铁猥亵案:是父女就不构成猥亵吗?​​​​​

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