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判决程序违法事实不清判决错误的遗嘱继承纠纷二审代理词
时间:2012/11/1 11:21:00来源:国韬律师事务所浏览:7389次


审判长、审判员:
我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指派,作为上诉人的代理人参加本案的庭审,现就本案的审理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原审判决诉讼程序违法、认定事实不清,判决错误,请求二审法院予以撤销。
1、原审判决程序违法。
上诉人于2001年12月29日作为原告起诉被上诉人曲某,由甲法院A法庭审理此案,经过上诉人的多次催促,A法庭才于2002年4月28日开庭。立案时上诉人把书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案情相关材料送交甲法院,但原审法院没有告知上诉人举证须知即证人出庭的时间及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原审开庭时,受理本案的江法官说:“你的人证没有到庭,书证的力度不足”。上诉人说是因为不熟悉法庭的程序,下一次开庭的时候,会把证人也叫来。江法官对上诉人说:“你的案子条理清楚,不复杂,我一庭就能出判决,你没有开二次庭的机会了”。上诉人当即表示找证人来法庭,遭办案人拒绝。
庭审如此匆忙,连上诉人的证人出庭的权利都给剥夺的案子,上诉人不明白的是既然很清楚的案子,并且被告知只开一庭就可以判了,为什么于2003年9月28日才送达判决书,还有江法官对上诉人说:“你没有二次开庭的机会了”,他的口气十分的坚决和肯定,所以上诉人想问他说此话的依据是什么?意图何在?
因为对A法院的判决不服,原告于2003年10月9日提起上诉,之后一直没有消息,于是2004年4月7日上诉人到B中院查询,B中院答复说:“没有见到你们的上诉材料”。在查询过程中,2004年4月12日上午A法院的牛法官对上诉人说:“江2003年3月份已经辞职不在A法院了,你们怎么还要告他?”上诉人问案子为什么拖压了半年之久,牛法官回答说:“案情资料找不到了”,既然2003年9月28日以合议庭审判长的身份出现在判决书上?怎么已经在2003年3月份辞职了?法院怎么会出现找不到资料这种事情?所以上诉人有四个结论:(一)原审判决错误;(二)原审判决严重违反法律程序;如果此判决书有问题,谁应当为此事负责,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三)A法院院长是否知道此事?甲法院是否知道此事?(四)拖延长达一年半的时间,上诉人的损失谁负。这四个问题也正是原审法院程序严重违法的地方,请求二审法院给予纠正。
2、认定事实不清。
原审中上诉人有书证(乔某遗嘱),且有6位证人可以出庭作证,但原审法院对上诉人不告知举证事项,上诉人在原审庭审中的举证权利被非法剥夺,在违反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做出不正确的事实认定。
3、判决错误。
原审不顾乔某生前在精神状态正常情况下出具的对财产处分的遗嘱,做出错误判决,严重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1、要求被上诉人立即偿还所欠药费55000元;
2、要求被上诉人偿还利息5000元用于安置乔某骨灰之用;
3、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在珂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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